混凝土罐车运输合同范文例文样本

内容摘要2023年混凝土罐车运输合同范文,可复制办公软件中进行编辑使用,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修改本合同协议范文。不同方式运输合同,混凝土运输罐车租赁合同范文例文样本仅供参考! 混凝土罐车运输合同甲方:乙方:甲方系从事商品砼生产的企业,为保障生产的商
2023年混凝土罐车运输合同范文,可复制办公软件中进行编辑使用,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修改本合同协议范文。

不同方式运输合同,混凝土运输罐车租赁合同范文例文样本仅供参考!

混凝土罐车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系从事商品砼生产的企业,为保障生产的商品砼及时安全的运送到施工工地,甲方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决定将所甲方生产的商品砼运输承包给乙方。为了规范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甲方将自身生产的商品砼运输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方式:

1、在合同期内,甲方所生产的商品砼交由乙方负责运输,乙方自行提供混凝土搅拌车进行运输,车为:

2、核载运量为10立方米的车,每车每月保底运量按1000立方米计量,核载运量12立方米的车,每车每月保底运量按1100立方米计量。

四、运输价格及结算依据:

1、核载运量为10立方米车、12立方米车的运费单价按元/立方米计算,以上计价单价含油费,10公里元/立方米计算,15公里元/立方米计算,则超过15公里以外运费,按每公里每方增加2元计价。

2、若运输过程中,乙方车辆需由甲方提供运输所需0#柴油,则甲方按目前0#柴油元/升与乙方按月进行结算,并从乙方每月运费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3、甲方租赁乙方车辆拉水、拖固定泵,每次换算成商品砼运输,并按方计算。

4、超时补助:每车到达工地时间至卸完料的时间超过3小时的,甲方按100元/小时向乙方支付超时补助费,不足一小时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按一小时计算,但以上超时补助,回站由当班调度人员签字确认。

5、乙方在运输商品砼到施工工地后,若发生退料,则运费按两车次运费进行计量。

6、乙方在运输商品砼过程中,若发生施工单位提出补方,有关方量计量按不足5立方米的,按5立方米计算;超过5立方米的,按实际方量计算。

7、乙方在运输商品砼过程中,若发生运输后剩料并退回或者施工单位提出补方估计不足导致剩料并退回,则剩料退回时运费按实际方量计算。

8、每次运输,乙方或乙方驾驶员应当索要经甲方工作人员签章的运输小票,并以此作为与甲方结算的凭据。结算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运输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运费。

五、结算方式:运费按月结算,乙方于次月8日前凭运输小票与甲方结算上一个月的运费。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车辆停放场地,但是运输混凝土搅拌车清洗由乙方自己负责。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结算支付运输费。

3、甲方对乙方驾驶员有生产调配使用权和监察权,对不胜任的驾驶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选。

4、因甲方调度及工地原因造成车辆及砼料损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负责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用。在正常情况下甲方负责承担因交通、城管、路政以及闯禁区的处罚,但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处罚由乙方负责。

6、甲方查出乙方车辆存在超时作假的,取消该车辆合同期内的所有超时费,并视情况是否对该车辆留用。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的搅拌车必须合法有效,证件齐全,保证车辆性能良好,车容整洁,每辆设备维修费及通讯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对提供的搅拌车应投保交强险、第三责任险等险种,以降低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并在合同签订后,将相关车辆的行驶手续及保险手续复印给甲方,以便甲方存档备案。未投保以上险种的车辆禁止为甲方运输商品砼,若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对其车辆和司机的管理(包括车辆维护保养及救援),及时与甲方车管和调度沟通,并做好协助工作。

4、如因乙方车辆原因造成甲方砼料损失,乙方按成本价格赔偿甲方。

5、乙方加强混凝土运输车辆的运输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6、乙方必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以保障满足甲方商品砼运输的需要。如乙方的人员(驾驶员)及车辆问题影响甲方的商品砼运输出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时,乙方应按民法典规定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7、乙方车辆自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全权调配,对外承租须经甲方同意后,由于乙方自行出租,所承租方量,甲方有权在乙方保底方量中扣除。

8、乙方车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及其驾驶员由甲方提供住宿

10、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解决。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举报 收藏 打赏 评论 0
24小时热闻
今日推荐
浙ICP备2021030705号-9